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體制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文件精神,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和服務工作相關政策及操作要求如下:
一、政策
1、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實行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管理體制,主管部門為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2、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具體由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單位管理,其他單位未經授權不得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3、嚴禁個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檔案。
4、跨地區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或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二、具體要求
1、對用人單位集體委托存檔的,原則上由用人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的同級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負責;
2、對個人委托存檔的,按照本人自愿選擇,由其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檔案管理服務機構負責。
3、鼓勵用人單位辦理集體委托存檔業務,加強檔案材料收集,提高管理服務效率。
4、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要依據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干部職工檔案管理工作。
三、新余市人才流動中心概況
新余市人才流動中心(江西贛中人才市場)隸屬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致力于為廣大社會人才提供“專業、規范、優質、高效”的檔案管理、公共就業及相關服務工作。
咨詢電話:0790-6453850(流動人員人事檔案)、2198800(人才招聘市場)